我市出臺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送教矯治工作指引
為“迷途”少年點亮回歸之路
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包增光 通訊員王 敏)6月11日,市委政法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滁州市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送教矯治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旨在進一步做好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工作,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重新犯罪,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滁州。據了解,這是全省首個市級層面的工作指引。
《指引》明確了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所指范圍,包括不滿十二周歲實施嚴重犯罪行為、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實施嚴重犯罪行為且不予刑事處罰、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實施刑法規定行為且不予刑事處罰等情形,以及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同時,規定了專門矯治教育期限原則上不低于六個月,被送教人年齡不超過十八周歲。
在組織實施方面,《指引》強調由縣級教育部門牽頭,縣級黨委政法委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各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積極參與配合,市直相關部門加強條線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送教申請由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中小學校、鄉鎮(街道)以及其他行業部門在發現符合送教條件的未成年人后,向同級黨委政法委報告,同時向所在地縣級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門)提出,并提供相關材料。
《指引》還對關愛幫扶、離校探親管理、中期評估、離校評估、離校程序、跟蹤回訪、檔案封存等環節作出詳細規定。要求縣級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門)加強與專門學校對接,定期了解被送教未成年人的在校表現情況,并適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心理疏導、救助幫扶等工作。對離校學生進行跟蹤幫扶,督促家庭監護職責的正常履行,幫助學生離校后實現復學、升學、就業等社會生活。
記者了解到,《指引》的出臺,為我市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矯治教育工作提供明確指導和規范,有助于構建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和教育體系,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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